吉首市鸿瑞贝贝幼稚园
第二届“校园小歌星”参赛事项
一、 比赛评分标准及形式:本次比赛为10分制,由评委现场评分。
① 音准和音色,不跑调、离调。 2分
② 正确把握歌曲的节奏,不脱节、抢拍。 2分
③ 吐字、咬字清晰,气息流畅。 2分
④ 理解歌曲内涵,情感投入、到位。 1分
⑤ 歌曲选择适当,演唱完整、熟练,并有一定的技能技巧。 2分
⑥服饰反映唱歌题材 1分
二、奖项:
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然后取总分,按分数从高到低,评选出:【一等奖4个,二等奖8个,三等奖13个。最佳人气奖1个,最佳活力奖1个,最佳童心奖1个,最佳合作奖2个,最佳亲子奖1个,表演奖1个、最佳优秀指导老师4个。】
三、其它:
1、 比赛时间:2012年12月31日【暂定】
2、 比赛地点:影视大厦二楼
3、 决赛选手自备服装、化妆、道具、音乐,并主动与班级教师沟通伴舞情况及比赛过程中的细节问题。
吉首市鸿瑞贝贝幼稚园
2013年12月12日